你问我答

留言内容

发布时间:2022-08-09 13:48

您好,我是2001年毕业的中专生,当时学校把学籍档案给了我们自己,我们也不知道要放人才交流中心,就一直在自己手里,档案未拆封,现在考上了事业编,需要调档案,请问一下我如何最短时间再将档案送回人才交流中心?需要什么手续?

答复时间:2022-08-09 15:51

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17〕25号)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存放到工作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管理)机构同级的或户籍地所在区(市)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人不得持有人事档案。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57号)规定,个人自带或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提交的档案,一律不予接收。如需接收,档案须转回之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通过正常程序办理调档。如有不明可拨打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服务电话88913750详询。感谢您对我市人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